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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視齊齊哈爾一記者被害職業(yè)背景(上)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1-9-10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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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威,男,29歲,齊齊哈爾市人,2001年8月15日晚在家門口遇害身亡。
8月16日,齊市警方按“報復殺人”立案,當日發(fā)布通告,懸賞一萬元征集線索。
8月22日晚,3名疑犯中的2人歸案。
8月23日上午,當?shù)鼐秸匍_新聞發(fā)布會,宣布案破,田威系遭遇搶劫被害致死。
8月29日上午,田威追悼會隆重舉行,田威骨灰撒入嫩江。
但是,幾乎田威的所有親屬都不認可警方的結(jié)論。他們認為田威被害疑點頗多,田威被害應是有人雇兇報復殺人。
同時,“報復殺人”的結(jié)論和緣起在齊市百姓中口口相傳,大多數(shù)百姓寧愿相信流傳的說法而不相信警方的結(jié)論。還有一種說法是,齊市曾經(jīng)發(fā)生的命案,從來沒引起過如此大的重視,此番非常。為什么?看看田威是干什么的。所有矛盾的焦點,幾乎全部集中于田威的職業(yè)背景上。
田威,男,29歲,齊齊哈爾人民廣播電臺記者。
9月1日,齊市,田威之妻張蕾的父母家。
采訪張蕾是痛苦的。作為田威之死的目擊者,作為和田威結(jié)婚4年感情甚篤的妻子,半個月里張蕾一直不能自拔。張蕾說話斷斷續(xù)續(xù),有時是很長時間的沉默,但她一直隱忍著沒哭。她說她配合采訪,為了田威。
整理張蕾的敘述,基本情況如下:
8月15日晚近9時,田威和張蕾步行至張蕾父母家樓下取摩托車,田威帶著張蕾準備回自己家。開出去十幾米,是樓間的一個圍墻豁口,摩托車減速的當口,鄰樓拐角處竄出3名男子,摩托車歪倒。3人中的一人拽著張蕾的頭發(fā),用刀將其逼至一側(cè),按在地上,另兩人把田威挾走。張蕾替田威求饒:你們別傷害他。得到的回答是:都是你們自己惹的禍,都是你們自己造成的。幾分鐘后,3男子逃竄。按住張蕾的男子在逃跑時搶走了張蕾的挎包。張蕾跑到田威身邊,田威已是血人,睜著眼,半張口,不能回應張蕾的呼喚。
急送醫(yī)院,即告不治。
后經(jīng)法醫(yī)鑒定和警方現(xiàn)場勘察,田威身上多處傷口,均未及要害處。致命傷是右肩鎖骨處一個長達8厘米的刀口,造成鎖骨下二級動脈破裂,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現(xiàn)場有5攤血跡,很明顯的搏斗現(xiàn)場。
那個現(xiàn)場,在張蕾父母家的陽臺上可以俯看,記者想讓張蕾幫助指認,張蕾沉默。張蕾的媽媽走過來,告訴記者。而張蕾,不上陽臺。
后來,記者在現(xiàn)場仔細搜尋,半個月過去,所有的血跡已被塵土覆蓋。
最后的稿件是曝光。被曝光者說:“讓他們?nèi)ニ腊伞?br>
搶劫和傷害,在這起案件中都是既成事實。但從一開始,田威的家人和同事就不認可將這案子定性為“搶劫殺人案”,這一說,就聯(lián)系上田威的記者背景。
有必要介紹一下田威生命最后階段的工作。
9月8日,齊市將召開首屆綠色食品博覽會,這在齊市是一個階段里的大事。齊市為迎接“綠博會”而整治環(huán)境秩序,按市里要求,齊市的電視臺、電臺和兩家報紙同時開設“曝光臺”欄目,給整治中發(fā)現(xiàn)的違法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曝光。
齊齊哈爾人民廣播電臺的“曝光臺”由田威所在的專題部負責制作,在“鶴城之聲”欄目中播出。這“鶴城之聲”是該臺的名牌欄目。而田威則順理成章地成了“曝光臺”記者。
8月10日,齊市龍沙區(qū)環(huán)保局到群眾舉報的兩家餐館復查油煙排放的整改效果,其間與一家餐館的女老板發(fā)生爭執(zhí),田威跟隨采訪執(zhí)法情況,制作的節(jié)目于8月14日播出。
記者到齊市廣播電臺采訪的時候,和田威關系甚好的一位記者說:聽說田威出事,她的第一感覺就是:那餐館干的吧!記者問,為什么會有這種感覺,在田威所作的批評報道中,那餐館的事件難道是非常惡劣的一起?女記者想了想說,也不,但“鶴城之聲”對這種私人企業(yè)的曝光不是很多。而且不管是什么性質(zhì)的單位,一經(jīng)曝光,往往求情的多,吵架的少,那餐館是比較特殊的一起,所以令他們印象深刻。
記者提出,想聽聽田威那次采訪的錄音帶。
錄音帶很快拿來了,一盤原始帶。很嘈雜的聲音,有女聲,也有男聲。在能分辨出來的時候,他們告訴我哪個是田威的聲音。
田威的聲音不多,主要是執(zhí)法人員和餐館工作人員的對話,從說到吵,最后是很激烈地爭吵,能夠推測出與聲音同期的動作。最后是那個女老板的話:“你家也有老有小,讓他們死去吧!碧锿䴖]有向餐館老板提問,當然也沒加入爭吵。聽對峙的發(fā)展態(tài)勢,“讓他們死去吧”,按推理也不是對田威說的。
公然殺害記者,在黑龍江省還是首次
田威被害的第二天,齊齊哈爾市廣播電視局就給市領導打了個報告,原文如下:
市領導:
8月15日晚8時多,市電臺記者田威與妻子在回家途中被歹徒殺害。
根據(jù)種種跡象,以及田威記者的一貫表現(xiàn),我們懷疑田威記者受害的原因,極有可能與他近期在“曝光臺”專欄中播發(fā)的部分稿件有關。公然殺害記者,這在黑龍江省還是首次。為保護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,告慰亡者在天之靈,我們特請市委對此事給予關注。
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的同志告訴記者,這個報告給田威的遇害初步定了性,該市領導對此十分重視,馬上就給公安局做了批示。
8月16日晚,齊齊哈爾電視臺和交通臺發(fā)布通告:懸賞一萬元征求破案線索。
懸賞通告次日又見諸齊市僅有的兩家報紙:《齊齊哈爾日報》和《鶴城晚報》,在齊市掀起了軒然大波。
對此案件之重,齊市的出租車司機感受切膚。因為有人舉報歹徒是坐捷達出租車逃離現(xiàn)場,所以全市的一兩千輛捷達出租車司機都按要求接受了警方的問訊。一位司機給記者看一張皺巴巴的紙,那是他用按手印的方式發(fā)誓他沒拉兇犯然后得到的通行證,F(xiàn)在,這證已經(jīng)沒用了,司機們所高興說的,就是他們從各種民間渠道聽來的有關此案的傳聞。
警方宣布和報復無關,親屬、同事質(zhì)疑
齊齊哈爾市鐵峰公安分局局長孫柏榮告訴記者,破這個案,他們把百分百的警力都投入進去了。8天破案,殊為不易。但是,他們是按報復殺人案去重視的。兩疑犯歸了案,一審,和報復殺人沒一點關系,就是個搶劫傷害致死。
8月23日,市公安局召開了新聞發(fā)布會。宣布此案和曝光報復無關,就是搶劫殺人。3名歹徒搶走1200元現(xiàn)金以及手機等物品。新聞發(fā)布的結(jié)果,是田威的親屬和同事斷然不能接受的。當天的會上,記者們言詞激烈。
張蕾也向記者講了她的疑問:
為什么田威曝光餐館的稿件14日播出,15日晚田威就遇害了?如果是偶遇搶劫,歹徒為什么不搶走路的人,而搶騎摩托的他們?搶劫就是搶錢財,為什么她的白金項鏈和白金戒指沒被搶?搶劫應該搶了就走,為什么要說“都是你們自己惹的禍”?田威待人熱情真誠,從沒和誰結(jié)過仇,他會惹下什么禍?搶劫為什么要把兩人分開?是不是要單獨對田威說些什么?為什么偏偏傷的是田威的右臂?是不是成心害他不讓他再寫稿再曝光?
后來,記者到田威的父母家去,田威的父親母親都聲音顫抖地說:我們想不通呀。
田父說:8月17日,齊齊哈爾市的一些領導來家看望,和我們說初步認定是一起報復殺人案,但也可能有變數(shù)。
可是,怎么就真的有變數(shù)了?
頭發(fā)花白的老人拿著一頁寫得密密麻麻的紙,在他腦子里千回百轉(zhuǎn)想不明白的疑問都在上面:
怎么三個罪犯抓了兩個就宣布破案了?
為什么14日田威的稿子播出,當天他的手包就被偷了,第二天人就被害了?
路遇搶劫,應該沒有明確的目的性,為什么有人看見3個人在這小區(qū)里轉(zhuǎn)悠了好幾天?
我兒子赤手空拳斗歹徒,為什么不能宣傳報道?
……
幾乎所有的疑問,都是張蕾和田威的父母共同存在的,甚至田威同事提出的問題也難出其右。
一個偶然的機會,記者得知張蕾的母親竟是位干了一輩子且有一定職位的老公安,有些驚訝。再問張蕾,張蕾說很多疑點都是我和媽媽一起分析出來的。
記者還找到了一個老太太,這老太太是和張蕾父母同樓的鄰居。田威的案子一出,她就說在田威被害的前幾天,有3個男子老在樓區(qū)出口的地方坐著。那天當?shù)孛襟w登了兩個歸案嫌犯的照片,老太太一眼就認出其中一個就是3個男子之一。老太太對記者說:“我眼特毒,不會認錯。我每天接孫子上下學,每天4次走過那個地方,不會錯。”
張蕾的父親說,其他鄰居也說那幾天在小區(qū)里見到過不認識的可疑人。
田威母親說,我后悔,我誤導了田威
家里家外都認定了田威對餐館的曝光導致殺身之禍,追到根上,他們認為田威的職業(yè)暗藏著兇險。
田威的母親于士蘭當了39年記者,最后從齊齊哈爾人民廣播電臺總編室主任的位置上退下來。這位對于田威既是母親更是職業(yè)引路人的老人說:“我后悔,我誤導了田威!
于士蘭說,田威愛新聞,追求職業(yè)成就感。他對我說:我也要當你這樣有名氣的記者。我說,這就得抓焦點,抓問題報道,像《焦點訪談》這樣的。我就是這樣誤導了田威,所以我悔呀。
張蕾勸婆婆:媽您別這么說,田威就追求這個,田威就不想當平平庸庸的記者。
9月2日,記者到齊齊哈爾人民廣播電臺去的時候,專題部主任程秋正在加班趕寫宣傳田威的稿子,題目是《生命,不能用時間計量》。
文中介紹:田威1990年復員后到電臺,從發(fā)射臺值班員干到編輯記者,采播的稿件獲過全國三等獎和省一等獎。在專題部干了10個月記者,有7個月發(fā)稿量名列第一,遇害前的半個月,他又完成了8篇稿。
警方說:我們不敢枉法,我們尊重事實
鐵峰區(qū)公安分局局長孫柏榮說,這個案子,在全省都有這么大反響,我們敢枉法?真要那樣,飯碗保不住,腦袋都有可能保不住呀。又說,別說記者的案子,就是老百姓的案子也不能錯呀。以事實為依據(jù),以法律為準繩,這是我們的辦案原則。
那天記者在程秋那里采訪,說著話,一名女記者要下班回家,程秋叮囑她,晚上出門千萬別一個人走。女記者說,現(xiàn)在哪還敢一個人走,手機都不敢?guī)Я四亍?nbsp;